女子多次从10楼抛排泄物 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拘役三个月
4月10日,江苏某小区住在10楼的一女子因厕所太热就在房间结局解决。解决完就把排泄物用个袋子装一下往窗外扔出去。 有网友评论称,都说女人爱干净?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懒的女人,简直是不敢想象!搞的我早餐都没胃口。 对于这名女子的行为,我们不禁要问:究竟是怎样的心理驱使她做出如此荒谬的举动? 是因为懒惰?还是因为对公共环境的漠视,但无论何种原因,她这种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
本案中,王某所住楼层10层可以认定为高空,抛掷落点为步行道,日常极有可能有行人通过,抛掷物品为粪便、砧板等,结合高度判断具有一定伤害性且极为恶心。其抛掷行为不仅引发同小区业主普遍的不安、气愤、紧张心理,使业主选择绕行,影响公共秩序,还造成物业保洁、保安等人力损失与加装监控等财力损失,2023年8月5日抛掷的排泄物还近距离落到业主身边。综合以上情形,检察机关认定王某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属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高空抛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高空抛物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罪名,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而除刑事责任外,《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也明确了高空抛物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3月29日,武进区检察院以高空抛物罪对王某提起公诉。4月9日,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我们也应该加强社会教育,提高公民的公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学校和家庭应该加强对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引导每个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同时,媒体和公众舆论也应该积极发挥作用,对类似的不道德和违法行为进行谴责和曝光,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女子多次从10楼抛排泄物的行为是极其不道德和违法的,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谴责。我们应该加强社会教育和法律宣传,提高公民的公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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