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社会工作者职业行为,提高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三个级别。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办法另行制定。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英文分别译为:
Junior Social Worker
Social Worker
第五条通过职业水平评价,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第六条人事部、民政部共同负责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并按职责分工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考 试
第七条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八条民政部负责组织专家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组织命题,研究建立考试试题库,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
第九条人事部负责组织专家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民政部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并对考试实施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第十一条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第十二条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第十三条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
统一印制、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第十四条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 ,2 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第三章 义务与职业能力
第十五条社会工作者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工作职业守则。
第十六条社会工作者在社会服务工作中,应当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平等的沟通关系,维护服务对象权益,倾听服务对象诉求,尊重服务对象选择,保守服务对象隐私。
第十七条 助理社会工作师应具备以下职业能力:
(一)熟悉与社会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掌握基本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
(二)能够与各类服务对象建立专业服务关系,对服务对象的问题做出预估,制定服务计划和服务协议,独立接案、结案并提供跟进服务;
(三)能够根据服务计划,运用专业方法和技术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
第十八条 社会工作师应具备以下职业能力:
(一)能够熟练运用社会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具备较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经验
(二)能够综合运用各种社会工作方法,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处理各类复杂问题,并对所提供的专业服务质量与效果进行评估;
(三)能够指导助理社会工作师开展专业工作,帮助其提高专业工作水平和能力;
(四)能够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和发展规划,整合、运用相关社会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保证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本专业工作能力。
第四章 登 记
第二十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具体工作由民政部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
第二十一条民政部或其委托的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情况,并为用人单位提供查询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的信息服务。
第二十二条在社会工作职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登记机关取消登记,并由发证机关收回职业水平证书。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通过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台湾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的办法另行规定。
外籍人员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有关机构,在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等工作中,因工作失误,使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赔偿,并向有关责任人追偿。
第二十六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有关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履行工作职责、监督不力、借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 200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温馨提示: 本文来源于"样样知",由"单以山"编辑,以上就是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所有内容,如有问题请自行判断,转发或引用请将http://www.yangyangzhi.com/zhaopin/14988.html做为出处。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4日 查看次数: 165
四川美术学院考点2023年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实行网上确认。考生通过网上上传要求的相关材料,考点在网上完成材料审核,一般情况下考生无须再到现场确认(因审核原...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4日 查看次数: 397
点击查看:2023公务员国考非应届生可报岗位表 1.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4日 查看次数: 395
点击查看:2023重庆公务员国考限应届生报考岗位表一览表 2021 年、 2022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否能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答: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4日 查看次数: 379
点击查看:2023重庆国考需要基层工作经验的岗位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答:(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查看次数: 824
点击查看:2023公务员国考重庆地区无基层工作经验可报考岗位 报考者在报名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查看次数: 670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查看次数: 115
1.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查看次数: 913
报名结束时间:11月3日18:00 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时间点梳理: 网上报名时间:10月25日8:00至11月3日18:00 查询资格审核结果:10月25日8:00至11月5日18:00(10月25日8:00至11月3日...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查看次数: 814
不会,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2022年10月29日(星期六)举行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和市、区新...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查看次数: 672
为方便2023年高考考生及家长知晓有关工作日程安排,我院将在本页面适时更新、陆续发布普通高考工作时间节点,请家长和考生持续关注。如有疑问请咨询区县招生考试...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查看次数: 958
拓展:重庆市随迁子女高考政策 非我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及父或母至少一方须具有我市公安机关颁发的3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考生须具有...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查看次数: 185
为满足我市部分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国企等单位职称评审的实际需求,市人事考试中心已于10月启动了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试点项目。根据试点情况反馈...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查看次数: 854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9:00至10月27日17:00 网上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报名流程 : (一)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9:00至10月27日17:00。报名人员...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查看次数: 145
网上报名时间:正在报名 网上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考试时间:11月26日 一、应试者应试时,须携带相关指定证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学生还应带上有效学生证原...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查看次数: 222
一、网上确认考生范围 所有选择我校考点(考点代码:5001)报考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凡不符合我校考点要求的考生,一律不予网上确认。考生只进行网...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查看次数: 490
2023年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必须完成网上确认,其报名方为有效。为做好本考点网上确认工作,现将网上确认工作安...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查看次数: 466
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重庆考区)已于9月23日至25日顺利举行,我市少数考生因受疫情防控影响被隔离管控未能按时参加考试。按照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查看次数: 844
受疫情影响, 暂缓开展重庆市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渝中区、巴南区、忠县等区县的空军招飞初选检测工作 ,待具备检测条件后,有关检测安排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查看次数: 476
2023年度空军招飞工作安排, 10月10日至10月15日 ,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将派初选组赴重庆市各区县,对报考空军飞行学员的学生进行初选检测,检测安排已通过各区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查看次数: 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