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产复工的条件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粤府明电〔2020〕6 号),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以外,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 月9 日24 时。企业在复产复工时要严格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深圳市企业复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产复工:
(一)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员工排查到位
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的籍贯和14 天内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并规劝留在当地暂不返深复工,鼓励员工延迟返深上班。
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厂返单位员工要排查其抵深时间。按规定完善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 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
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
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辖区街道办事处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四)内部管理到位
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
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产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
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二、报备受理方式
2月9日24时后,全区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须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进行报备。报备实行分级管理:
1.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含300)企业、辖区重点企业(名单见附件2)到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创业园入驻企业。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辖区重点制造企业、物流企业、商贸企业,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大百汇生命健康产业园入驻企业、金融机构。“辖区重点企业名单”之外且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含300)的企业。
区住房建设局:负责纳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工地企业、物业管理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统一向区住房建设局办理报备手续。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纳统的旅游企业和酒店。
区国资局: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及其管理产业载体内的企业。
盐田综保区服务中心:负责注册登记或办公地址在盐田综合保税区内所有企业。
盐田市场监管局:负责辖区重点餐饮企业、农贸市场。
2.员工人数300人以下且在“辖区重点企业名单”之外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商事主体(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中英街管理局进行报备。
三、报备材料
须提交以下材料:
1.盐田区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
2.盐田区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四、报备审核
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备的,受理部门将在接到报备材料5 日(自然日)内组织现场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将由相关部门出具备案意见。对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正。经现场核查不符合条件的,未经整改合格不得予以复产复工。
复产复工后,企业要切实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要求及时报送疫情防控情况,登记湖北返盐员工及体温异常人员情况。
五、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区科技创新局
受理地址:盐田区政府623室,受理人及联系方式:徐晨皓、田一乔,25169067
(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受理地址:盐田区政府417室,受理人及联系方式:企业服务科,25227187
(三)区住房建设局
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建筑工地:深圳市盐田区官下路28号1栋(区质安监中心),受理人及联系方式:赵志芳,21521130
房地产企业: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12楼1209室,受理人及联系方式:李佳,25229815
建筑企业: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12楼1211室,受理人及联系方式:曾鸿怿,25031770
(四)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受理地址:盐田区政府518室,受理人及联系方式:旅游科,25293656、25293736、25228435
(五)区国资局
受理地址:盐田区海景二路1088号工青妇大楼1320,受理人及联系方式:姜海洋,25228097
(六)盐田综保区服务中心
受理地址:盐田综合保税区沙头角片区海关办公楼五楼;盐田综合保税区盐田片区南区综合办公楼五楼511、512,受理人及联系方式:彭惠勤,18126292500;张桂怡,18126291238
(七)盐田市场监管局
受理地址:盐田区海景二路1013号盐田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人及联系方式:
集贸市场:许伟鑫,13480988683,25251242
社会餐饮:
沙头角街道管辖区域:严仕新,13392823193,25552200;海山街道管辖区域:李永忠,13902950043,25260823;盐田街道管辖区域:廖勇,18948710229,25204113;梅沙街道管辖区域:杨耀荣,18948710270,25061383:中英街内:黄连胜,13714017066,2555656
(八)沙头角街道办事处
受理地址:沙头角街道田心东路9号309,受理人及联系方式:李良冰,13760127647
(九)海山街道办事处
受理地址:盐田区海山路77号悦林大厦 一楼,受理人及联系方式:蔡雪琳,13510101478
(十)盐田街道办事处
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盐田社区:叶凯骏,22741382,海桐社区盐田社区民哨所附近
沿港社区:冯永鑫,22741382,盐田社区民哨所附近
明珠社区:吴伟荣,22747792,石头围新村31-2旁石头围消防站
东海社区:曾立峰,13925207028,沙岗墟66号沿港消防站(宏业酒店对面)
永安社区:吴木新,22741386,四村鑫群公司后面
(十一)梅沙街道办事处
受理地址:环梅路22号梅沙社区服务中心,受理人及联系方式:谢春天,13723799961
(十二)中英街管理局
受理地址:中英街管理局四楼安监办,受理人及联系方式:卢汉宏,1392526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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