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深圳金穗花园公租房选房指南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13日08: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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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房名单及排位
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核查结果,合格认租家庭68009户。根据《配租通告》,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合格认租家庭中,选房排位1~928位的928户为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排位929~1856位的928户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排位在1857位及以后的66153户为递补认租家庭。具体名单及排位点此前往查看。
选房时间地点
(一)选房时间
入围及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至8月26日(含周末),房源选完即止,具体选房时间安排如下。
(二)递补认租家庭的选房安排
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由排名1857~68009位的递补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递补选房,选房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下午至8月26日,房源选完即止。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见上表。
(三)选房地点及方式
选房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与清霞路交汇处,天昊华庭西北侧临街商铺160-32号(凯里亚德酒店旁)。
选房方式: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房源选完即止。
每个选房家庭到场参加选房人员不超过2人。
签约及入住
签约及入住
认租家庭选房后,应于当日在天昊华庭西北侧临街商铺160-32号(凯里亚德酒店旁)设置的签约区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入住手续于2023年8月26日至8月29日,在各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
所需证件及资料
序号 所需证件及资料 形式及份数 用途 1 申请人身份证 原件 复印件(1份) 用于办理选房签约手续。 2 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原件 复印件(1份) 申请人委托共同申请人或监护人选房时须提供。(申请人为残疾人且委托监护人的,需提供残疾证及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授权委托书范本点击打开链接获取。 3 申请人本人签名并加盖指模确认的授权委托书 原件(1份) 4 申请人本人深圳本地的银行借记卡或存折 原件 复印件(1份) 借记卡或存折复印件用于办理租金托收,需现场签字确认账号为本人实名账户。 现场需刷卡支付相当于2个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请预留足够金额,信用卡亦可)。 选房规则 选房规则 申请人按最终公示的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面积的住房。 申请人未按时参加选房的,按以下规则依序补选房: 申请人过号未到(呼叫3次未到)、但在安排场次选房结束前到场的,待安排场次选房结束后,按选房排位顺序先后补选房; 申请人在安排场次未到场、但在安排场次当日选房结束前到场的,在当日选房(含当日第二场补选房)结束后,按选房排位顺序先后补选房; 申请人在安排场次当日选房结束前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 选房流程 签到等候 选房人到达现场后,凭身份证件原件先在天昊华庭西北侧临街商铺160-32号签到处签到,领取《选房通知单》等资料,再到选房区,等待电脑系统叫号。 呼叫验证 按照排位顺序呼叫(每位呼叫3次),选房人应于被呼叫后,带齐所需证件、资料到验证处进行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准备预选房。 如果同一个排位号有多人并列时,将进行抽签,参与抽签的选房人共同参加抽签;根据抽签结果按先后顺序呼叫选房人预选房。 预选房号 选房人由工作人员指引,在系统中预选房号,最多可预选5个房号。 正式选房 当前一个选房人确认完成选房后,工作人员按排位顺序呼叫预选房人前去正式选房。选定房号后,选房人在《选房确认书》上签字并加盖指模确认,即完成选房。 温馨提示 每个选房家庭仅限2人到场参加选房,请老人和小孩不要前往选房现场。 选房注意事项 选房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按照选房排期表规定的时间参加选房。选房人应在所属场次开始前20分钟到场,以便了解选房操作流程和房源动态。 现场选房人应为申请人本人;申请人本人确不能到场的,可书面委托成年的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选房,授权委托书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并加盖指模。 本次选房程序设预选环节,选房人最多可预选5个房号。 每户申请家庭选房时间不超过三分钟。房号一经选定并签字确认,不得调换。 选房期间,每日选房签约结束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于每日24:00前,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选房结果公示,公布当天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情况。因选房时间有限,为尽快选到合适的房源,请申请人根据排位情况,结合网上每日发布的房源信息,预先考虑好预选方案。 签约入住注意事项 签约注意事项 签约时,申请人本人确不能到场的,可书面委托成年的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签订租赁合同。授权委托书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并加盖指模。选房当日18:00前未签约的,视为自行放弃本项目选房。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入住注意事项 入住手续于2023年8月26日至8月29日,在各项目物业管理处办理。 入住手续可由申请人或成年的共同申请人办理。 办完入住手续后即可领取钥匙。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一)合格认租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属于非共同申请人的其他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二)金穗花园等六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明细表点击打开链接,请认租家庭提前查阅。 (三)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及面向人才配售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该协议书仍有效的认租家庭,不纳入选房名单。 (四)合格认租家庭选房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选房: 上述行为达到3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 (五)认租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结束前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某一类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在被选完当日,如有选定住房的家庭未在当日签约结束前签订租赁合同,该住房由排在最后一个选定该类配租面积标准住房的家庭之后无房可选的其他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 (六)选房过程中,每日选房签约结束后,将在24:00前通过网络公布当天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相关信息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看。 路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选房结果公示 (七)本次配租结束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另行分配。 (八)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期满后),一经核实,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想了解更多公租房房源项目信息,可点此查看: 2023年深圳公租房计划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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