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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2020第一批次公租房合同续签条件+材料

发布时间: 2025-07-10 04: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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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符合续签条件的承租人公共住房租赁合同届满但未能如期续签。现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拟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第一批次公共住房租赁合同的续签工作

租赁合同续签条件

(一)承租个人(家庭)仍有住房保障需求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续签:

1.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我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的申请条件;

2.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未欠缴租金;

3.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违反我市保障性住房的有关规定。

(二)承租单位仍有住房保障需求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续签:

1.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地均在坪山区;

2.在承租期间未欠缴租金;

3.承租单位在承租期间未违反我市保障性住房的有关规定;未受到安全生产、违章建筑、环境污染等相关行政处罚且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不存在任何不良记录。

租赁合同续签申请资料

(一)承租个人(家庭)

1.承租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承租人为劳务外派人员的,还需要提供由区用人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

2.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承租人本人如不能到场签订租赁合同的,可委托成年的共同申请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注:承租人婚姻、家庭人口、供职单位发生改变的,需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后,信息变更后如不再符合续签条件的,将取消续签资格。

(二)承租单位

1.《坪山区单位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入住人员信息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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