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共同申请人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4日11: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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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申请人
深圳公租房可添加的共同申请人:
1、配偶、未成年子女
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1年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注: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2、父母、成年子女
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注:(1)增加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须重新轮候,原排名作废,重新轮候的申请时间以变更受理时间为准。
(2)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3、申请人配偶是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轮候,但申请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军官证或士兵证等。
4、其他要求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如何添加共同申请人?
如何添加共同申请人?
第一种情况:还没开始申请轮候
那主申请人只需要在提交公租房轮候申请时添加符合条件的共同申请人信息并提交材料即可。
第二种情况:已申请轮候
1、轮候中添加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需重新轮候,申请人需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窗口现场办理信息变更。
提交材料:主申请人身份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离婚的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丧偶的带丧偶证明),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证明(全部资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2、已提交公租房轮候申请,并取得备案回执的轮候人,需增加配偶或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可以通过网上登录深圳住建局官网(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在线申请轮候信息变更并上传证明材料电子文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样样知】,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深圳公租房最新房源消息、轮候申请入口及备案回执号查询入口、轮候申请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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