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2021特殊困难家庭公租房选房规则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4日11: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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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终审公示的选房排位顺序,在有效认租意向房源中选择对应住房。选房时间不超过三分钟,房号一经选定并签字,不得更换。
选房规则
(一)根据终审公示的选房排位顺序,在有效认租意向房源中选择对应住房。
(二)选房时间不超过三分钟,房号一经选定并签字,不得更换。
(三)现场选房人应为申请人本人;若申请人本人不能到场,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选房(详见点击打开链接),申请人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选房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点击打开链接),并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现场确认。
(四)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未按时参加选房或未参加选房的,按以下规则处理:
1.过号未到(叫号三次未到),但在该选房场次结束前到场,则安排至本场次末位进行选房;
2.该场次未到场,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到场的,则安排至当日选房排序末位进行选房;
3.在选房当日结束前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
注意事项
签约入住有关事项
认租家庭选房完毕,应于当日在建工大厦1107房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或第三方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完毕,可凭租赁合同等入住资料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办理入住前请电话预约(海安居一期、二期:0755-22327166;50小区0755- 25226722:海美居:0755-22725112;海桐居:0755-22320658;海苑居:0755-25357669)。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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