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田重点产业人才租赁社会存量房补租对象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4日11: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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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港澳人才及福田英才签约排位第1~18号,A类产业人才签约排位第1~1312号及B类产业人才签约排位第1~433号的申请人为入围签约对象。
签约对象
签约对象
截至本通告发布之日,《2021年福田区重点产业人才租赁社会存量住房补租申请审核结果的公示表》中有30名申请人,因个人情况变更不符合补租条件,已按相关政策取消其补租签约资格。2021年福田区重点产业人才租赁社会存量住房补租合格的签约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其中港澳人才及福田英才签约排位第1~18号,A类产业人才签约排位第1~1312号及B类产业人才签约排位第1~433号的申请人为入围签约对象;A类产业人才签约排位第1313~1421号及B类产业人才签约排位第434~470号的申请人为递补签约对象。
名单查询入口:http://www.szft.gov.cn/bmxx/qjsj/tzgg/content/post_9117180.html
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根据本通告要求的签约时间和签约批次,按时前往签约地点办理签约。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补租签约的,视为放弃补租签约。
(二)如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前往签约的,需致电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0755-82521163、0755-82732859)进行说明,经同意后我局将在签约期间内(2021年9月13日至9月18日)另行安排签约时间,调整后的签约时间将以短信确认。2021年9月22日至9月24日我局将通知A类产业人才签约排位第1313~1421号及B类产业人才签约排位第434~470号递补签约对象按排序递补签约,直到各类配额签约满额为止。港澳人才及福田英才因审核未通过或未在限定时间内签约的名额,将由A类产业人才递补签约对象递补签约。
(三)申请人不能到场的,委托第三方签订补租协议,需提交公证委托书。未在限定时间内进行签约,视为放弃补租签约。
(四)因签约人数较多,短信通知仅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申请人手机号码更换后未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机信号不佳、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接收短信等现象,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在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告。
(五)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签约申请人务必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安排,有序等候,积极配合做好登记、检查、限制进入等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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