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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特殊困难家庭公租房配租对象及规则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4日11: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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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对象是2021年4月29日18:00前(含本日)申请人为罗湖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且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低保或低保边缘、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残疾人对象家庭。详见正文。

配租对象及规则

配租对象:

2021年4月29日18:00前(含本日)申请人为罗湖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且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低保或低保边缘、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残疾人对象家庭(具体分别以证件颁发的罗湖区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及我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认定为准)。

注:上述信息以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登记信息为准。

选房规则:

第一序位:根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进入入围名单的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

第二序位:根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进入候补入围名单的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

第三序位:根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进入递补名单的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

选房排位依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其中,轮候排序相同的,按照规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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