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鹏第一批单位人才房配租对象及条件2021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4日11: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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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对象是大鹏新区重点及骨干企业、挂点服务企业、生命科学产业园企业及其他非企业组织等,详见正文。
配租对象及条件
配租对象
(一)大鹏新区重点及骨干企业、挂点服务企业
大鹏新区重点及骨干企业、挂点服务企业名单
(二)生命科学产业园企业及其他非企业组织
入驻生命科学产业园的企业及其他非企业组织。
(三)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
大鹏新区直属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及驻区机关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群体具体配租事宜按相关规定另行开展。
(四)其他企业及非企业组织
工商注册地或税务登记地在大鹏新区的单位,且单位在申请人才住房配租前三年内未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配租条件
各单位所承租的人才住房仅可安排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本单位在职员工(申请人)居住:
(一)已婚家庭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须列为共同申请人接受资格审核,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根据实际申请人需求决定是否共同居住;
(二)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住任何形式的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且未正在享受人才租房补贴或购房补贴(已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自最后一次领取补贴之日起1年内不可申请);
(三)申请人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四)申请人如属公租房轮候家庭的,在签订租赁合同及办理入住备案登记时,须先退出公租房轮候库;
(五)无其他违反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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