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横祸!兰州女子被流浪狗砸中身亡 家人起诉物业,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8日11: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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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横祸!兰州女子被流浪狗砸中身亡 家人起诉物业,法院判了
高空坠物又出人命了!这回祸首居然是条狗?!没错,就在兰州某小区,一位女士被天降流浪狗当场砸晕,经抢救无效离世

经公安机关调查,该狗是从小区2号楼18层至21层楼梯间窗户(公用部位)坠落,由于坠落处无监控视频覆盖,无法确定该狗是自然跳落还是人为抛坠,后经解剖分析,该狗已经48小时未进食,且被毛凌乱,颈部没有佩戴项圈痕迹,指甲也没有人为修剪痕迹,符合流浪动物特征。朱女士的家人认为物业公司存在严重失职情节,遂将物业管理公司诉至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管理单位,负有小区安全保障义务,理应对小区内公用设施进行妥善管理,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本案中,狗是从小区2号楼公用部位坠落,虽然现有证据无法确定实际侵权人或狗的饲养人、管理人,且鉴定机构检查记录载明该狗符合流浪动物特征,但物业公司没有事先消除安全隐患,造成流浪狗可以任意出入小区楼宇后坠落,导致正常出行并不存在过错的朱女士身亡,对本起事故存在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判令物业管理公司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相关费用。物业公司对判决不服上诉至兰州中院。
兰州中院审理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存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与流浪狗从高空坠落造成损害存在间接因果关系,加之坠落的流浪狗无法确定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由物业公司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判令物业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高空坠物伤人损物事故不断发生,已经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结合本案,物业公司应做好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对高层楼房的隐患定期排查和处置,如流浪狗进入并滞留小区等情形应及时处置。高层住宅物品坠落对行人和财物的安全威胁极大,包括物业管理人员、小区业主、流动人员等所有人员都应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自觉树立起隐患意识,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另外,也提醒饲养宠物的居民认真履行管理责任,做好宠物的日常照料和管控,如放弃饲养应采取妥善方式予以处置,避免成为流浪动物,危及公共安全。
转自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 潇湘晨报
笔者的几点思考
其实呢,这事儿不能只盯着这条倒霉蛋狗。背后折射出的,是小区公共安全的诸多隐患,值得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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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物业角度看。虽说楼道、楼梯间等处不能"关门打狗",但定期巡查、及时清理流浪动物也是份内之事。这起案件中,物业显然防患意识不强,存在失职情节。如果提前将流浪狗请出去,说不定就能避免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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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从居民角度看。流浪狗之所以横行霸道,不能只怪物业"管理宽松",更要反思是不是有人任性弃养、草率喂养? 养宠物要尽到主人该尽的责任,做到文明养犬,别让毛孩子沦落街头,危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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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作为普通路人,咱对高空坠物也要时刻保持警惕。尤其路过高层建筑时,不妨抬头看看,避开危险区域。居安思危,才能远离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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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小区公共安全人人有责。公共区域岂能成为法外之地、安全盲区?物业要尽心尽力,业主要遵规守矩,大家携手共建美好家园,高空坠物、流浪动物伤人的悲剧才不会重演。
最后,法院一锤定音,判了物业得赔偿。 这事儿啊,提醒咱们,安全无小事,物业得长点心,咱们自己也得多个心眼儿,走路别光顾着看手机,抬头看看天,说不定能躲过啥飞来横祸呢。 对于兰州女子被流浪狗砸中身亡这件事,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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