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彩礼纠纷案一审宣判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28日1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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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强奸案”彩礼纠纷案一审宣判 2024年3月28日,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彩礼纠纷案一审宣判,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事件回顾 2023年1月30日,被告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当地某婚介所介绍认识。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5月2日下午,在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某小区的房屋内,被告人不顾被害人的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被害人于当晚打电话报警。经阳高县公安局侦查取证,于5月5日对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2024年1月31日,女方将彩礼款10万元和2枚戒指退还至婚介服务部。婚介服务部工作人员于当日通知席某某母亲郑某某取回上述财物,但其拒绝领取,仍坚持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男方给付女方的彩礼款10万元及2枚戒指应认定为彩礼范畴。女方已于立案前将该彩礼退还至婚介服务部,婚介服务部工作人员通知男方母亲领取该彩礼但其拒绝领取。法院亦在案件受理后再次告知,男方母亲仍拒绝领取。故男方在女方已退还上述彩礼且通知其领取的情况下,仍坚持通过诉讼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请求已无事实依据,依法不予支持。关于男方主张返还包括订婚宴花费1644元在内的日常多次多笔花费9977.8元的诉求,女方对给付金额及花费有异议,法院认为上述款项属维系、增进双方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不属于彩礼范畴,依法不予支持。故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席某某、郑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说原本男女双方还是有想以双方结婚的方式来减轻这件案件对双方家庭的影响,现在看起来已经是不可能了。
男方这边肯定是誓不罢休,女方这边肯定也是积极的应战。
男方这边是想让儿子无罪释放,女方这边看样子是铁了心,誓要将这个案子办成铁案,否则自己会被认定为骗婚而身败名裂。
2024年1月份,男方的母亲曾经用抖音发了个长长的视频,阵述自己儿子没有强奸女方,并说事发后女方处女膜都是完整无损。




但是法律却不是以个人意志认为的,只要当晚男方实施了违背女方意愿的强奸行为,不管女方身体有没有受到侵害,都会按照相应犯罪实施情节定刑量罪,本案中席某某一审只被轻判三年,相信法官其实也已经是考虑了双方订婚和女子身体被侵害程度这些事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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