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赴外招聘教师聘用事项说明(2022年秋季)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1日1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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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赴外招聘教师聘用事项说明(2022年秋季)
1.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到盐田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到,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调配到各下属公办学校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2.试用期: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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