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租房家庭适龄儿童申请2023年义务教育学位通告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0日10:57:09
本文有300个文字,预计浏览时间1分钟。
2022年7月25日,光明区教育局发布通告,2023年入学的非深户居住登记、租赁凭证办理时限延长至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前。
通告全文:
光明区教育局关于租房家庭适龄儿童
申请2023年义务教育学位有关事项的通告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研究决定,租房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光明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学位,在住房证明材料方面需满足如下条件: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家庭需于入学当年4月30日前在光明区实际居住并做好居住信息登记。
2.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有效截止备案日期由“2022年4月30日”推迟至“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仍为入学当年的9月30日(含当日)之后。未办理租赁凭证,但需在光明区申请学位,适龄儿童家庭需于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在光明区光明区实际居住并做好居住信息登记。
本通告中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租房家庭租房时限要求只适用于2023年申请义务教育学位。如没有专门通告,2024年起租赁凭证备案或实际居住截止日期恢复为入学申请前一年的4月30日(含当日)。
特此通告。
光明区教育局
温馨提示: 本文来源于"样样知",由"陈黎明"编辑,以上就是光明区租房家庭适龄儿童申请2023年义务教育学位通告所有内容,如有问题请自行判断,转发或引用请将http://www.yangyangzhi.com/m/xuewei/8080.html做为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