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参加积分入学学位派位对象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0日10: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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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参加积分入学学位派位对象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即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复退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鹏城优才卡”人员子女、抗疫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等优待、优惠对象按相关政策落实公办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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