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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学位申请社保积分办法(加分项+计分规则)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0日10: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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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南山区的最新积分入学办法,在积分项目和加分项目都有社保,不过算分规则各有不同。

  学位申请人父母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分值(积分项)

  特别提示:

  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特指其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南山区学位申请社保积分办法(加分项+计分规则)

  1.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分为 2 类:

  A: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学位申请人父母均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且申请入学时其社保卡具备有效使用功能(单亲家庭按双社保计分,但需查验相关法定证件或文书)——10分

  B: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学位申请人父母其中一方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且申请入学时其社保卡具备有效使用功能——5分

  2. 学位申请人为深圳户籍——10 分

  学位申请人父母缴纳社会保险时长(及初一学位申请人的深圳市小学学籍时长)加分项

  1.按时长加分

  从社保连续缴纳的第13个月开始计分,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每缴纳1个月加0.1分,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连续缴纳不满1年的,不具备学位申请资格(该加分项以父母缴纳社保时间长的一方计)。

  2.双社保加分

  初一学位申请人父母双方缴纳社保(不包含补缴)时长均超过72个月,且该申请人具有深圳市小学6年完整学籍,可再加1.5分

  小一学位申请人父母只须双方缴纳社保(不包含补缴)时长均超过72个月,即可再加1.5分

  3.学位申请人为深户,该加分项按11.5分计。

  延伸阅读:

  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分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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