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录取办法一览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0日10: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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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小一初一录取办法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学区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1.所有生源均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即当学生的学区积分低于第一志愿学校的录取积分线、未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时,其积分达到第二志愿学校的,可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以此类推。
2.同一志愿同一积分的,按优享学区——学区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圳户籍顺序录取。
3.同一志愿同一积分同一户籍类型的。
(1)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在学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购房合同按照备案时间,学区户籍按照申请人父母户籍迁入学区时间)。
(2)非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缴纳的社保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如缴纳的社保时间相同,优先录取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的;同一积分社保时间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优先录取备案时间早的。
4.无法按志愿录取的非深户籍,家长可自主联系深圳市其它民办学校或选择回原籍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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