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要求一览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0日10: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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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学位申请居住信息登记要求一览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公办学位,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在其所申请学校学区内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截至2020年4月30日);
②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有效期到2021年4月30日(含)。
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非深户籍学位申请人不具备2020年申请公办学校学位资格,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统筹解决。
备注:以上要求是根据2020年政策整理,2021年及之后的尚未公布,大家可以顺延一年。如果有新政策公布,则以最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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