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龙华区入学积分加分项目+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0日10: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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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龙华区学位积分加分按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分别进行,不同户籍有不同的加分项。
一、加分项
深户和非深户都各有3个加分项目:
1.深圳户籍
居住情况加分、计生情况加分、户籍情况加分
2.非深户籍
社保情况加分、计生情况加分、居住证情况加分
二、加分计算方法
1.深圳户籍
(1)居住情况加分。
①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自购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且产权份额在51%以上),按取得商品房房产证(或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上购买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购房合同不积分;②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按《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签发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其他类住房不加分。积分不封顶。
(2)计生情况加分。
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其他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3)户籍情况加分。
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积分不封顶。
2.非深户籍
(1)社保情况加分。
按照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必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险种)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以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月数作为积分月数,每满1个月加0.1分,补缴月数不纳入积分。积分不封顶。
(2)计生情况加分。
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其他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3)居住证情况加分。
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积分不封顶。
3.积分计算截止日期
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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