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学位申请加分计算标准(项目+对应分值)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0日10: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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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大鹏新区积分入学指引,不同户籍学生有不同的加分标准,大家根据学生户籍确定加分项,然后按照标准算分就行。
一、深圳户籍学生
①居住时间加分
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来计分,居住时间积分计算公式为:居住总月数×0.1,不足1月不积分。
计算已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
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是房产证发证日期;
提交租赁凭证申请材料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
提交祖屋证明或特殊住房申请材料的是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
计算居住时间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此项加分不超过7.2分。
②计生情况加分
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③深户租房(提供无房证明)加分
深圳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学区租房,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深圳市无房证明的加5分。
④户证情况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
申请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⑤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加分:
申请初一的,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学籍的深圳户籍小学毕业生,再加1分。
二、非深圳户籍学生
①社保时间加分
按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累计缴纳社保养老险和医疗险的重叠时间来计算加分,补缴的不算积分,在已缴纳两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加0.1分。
计算方法是:若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只计算重叠缴费时间较长的一方,计算时间到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为止。社
保积分计算公式为(社保总月数-24)×0.1,不足1月不积分。此项加分不超过6分。
其中申请小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累计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再加1分;
申请初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累计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6年及以上,且其子女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再加1分。
②计生情况加分
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③户证情况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
申请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PS:家长可挨个对比,看看自己哪些可以加分,记下相应加分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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