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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校外培训机构退费规定

更新时间: 2025-07-18 1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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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校外培训机构退费规定

  ✔ 学员在课程开始前提出退费的,培训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托管银行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所有费用。

  ✔ 学员在课程开始后提出退费要求的,应按已完成课时的比例核算扣除额度,将剩余费用在1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

  ✔ 培训机构拒不履行退费义务的,经区教育局确认,由托管银行从托管账户中为学员划拨应退费用。

  同时,为了维护家长和学生的权益,在报名培训机构时,家长还应该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主体要与机构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培训合同、缴费发票等消费凭证内载明的预收费托管专用账户信息必须与机构、政府公示的预收费托管专用账户信息完全一致。

天津校外培训机构退费规定

  合同中要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退费办法、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等。家长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规避“霸王”条款,待签订合同后予以付款,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刷卡单据、交费票据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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