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意见稿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0日10: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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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学区划分背景及基本原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光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2.学区划分调整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稳定性原则。原有学校招生范围尽量保持不变,新增或改扩建完成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2)社区性原则。学区划分以社区进行,而不是以楼盘和道路划分。
(3)就近性原则。以招生学校为中心,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定就近社区为学区。
(4)共享性原则。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公办学校的权利,每个社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尽可能有两所或两所以上公办学校可供选择申请。
(5)一致性原则。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和初中学区划分尽量一致。
二、光明区公办初中学区划分
备注:光明区高级中学、深圳实验光明学校初中部为全寄宿制初中。
三、光明区公办小学学区划分
注:教科院实验学校(光明)2020-2021学年度借址教科院实验小学(光明)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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