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样知 > 办事 > 社保 > 正文

2023年深圳惠民保报销待遇结算方式

更新时间: 2025-07-13 15:04:04

本文有577个文字,预计浏览时间2分钟。

待遇结算

(一)“一站式”结算

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结算的被保险人,在市内外联网医疗机构和市内定点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结算后,其中符合保险责任的医疗费用通过“深圳惠民保”待遇“一站式”结算,被保险人无需另行申请理赔。被保险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打印医疗费用结算单可查看“深圳惠民保”相关结算信息。

(二)零星理赔

对于不满足“一站式”结算的情形,且符合“深圳惠民保”保险责任的医疗费用,由“深圳惠民保”零星理赔。

“深圳惠民保”零星理赔是指:由申请人通过“深圳惠民保”公众号进行线上提交规定的证明和资料申请零星理赔,经审核结算后,属于“深圳惠民保”支付的费用将直接拨付到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1. 被保险人异地就医已联网进行医保结算的医疗费用。

2. 不属于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结算的其他被保险人就医的医疗费用。

3. 属于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因患大病需要在非选定的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发生的合规药费,或在指定专科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合规药费,不属于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结算情形的。

参保人垫付的属于承办机构应支付的费用,应当在费用发生或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向承办机构申请审核报销。

(三)本市就医或异地就医未进行医保结算的医疗费用

在符合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如被保险人因特殊原因在本市或异地就医未能及时进行医保联网结算的,需到深圳市各区指定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提交医保零星报销,其中符合“深圳惠民保”赔付范围的金额将按照“一站式”结算。

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的属于承办机构应支付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根据合同约定的模式按月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因转诊或备案在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属于承办机构应支付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根据合同约定模式按月支付给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支付给各地结算医疗机构。

2023年深圳惠民保报销待遇结算方式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样样知】,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惠民保】可获深圳惠民保产品特色、投保时间、投保入口、个人投保方式、报销范围、案例说明、常见问答等

温馨提示: 本文来源于"样样知",由"林峰"编辑,以上就是2023年深圳惠民保报销待遇结算方式所有内容,如有问题请自行判断,转发或引用请将http://www.yangyangzhi.com/m/shebao/90082.html做为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