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中小微企业阶段性减免社保政策实施时间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11日03: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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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中小微企业阶段性减免社保政策延长执行到什么时候呢?具体政策是怎样的呢?小编为大家收集到阶段性见面社保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政策实施时间
1、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2、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免征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3、阶段性减免政策期间,享受减免政策后仍无力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含个人缴费部分,下同)的用人单位,可按规定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费,延缴期限不超过2020年12月底。
受疫情影响生产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2020年12月底。延缴和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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