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待遇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10日19:46:01
本文有205个文字,预计浏览时间1分钟。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已全面实施。
参保待遇
参保人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后,享受以下待遇:
(一)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
(二)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并适时调整。
阅读: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2014新)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试行)
温馨提示: 本文来源于"样样知",由"李盛明"编辑,以上就是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待遇所有内容,如有问题请自行判断,转发或引用请将http://www.yangyangzhi.com/m/shebao/87513.html做为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