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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户籍居民生育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10日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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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5年1月起实施《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生育保险费用缴纳标准2015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职工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个人不支付。

深圳户籍居民生育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具体内容请点击:深圳生育保险缴费及政策

深圳市生育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年满18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参保人按规定同时参加生育医疗保险。

办理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已选定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

2.申请人为深圳户籍人员;

3.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

4、非用人单位职工

温馨提示:深圳在职员工(包括深户非深户),企业需为其缴纳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为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个人不支付

参保类型

申请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将会默认选择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对应的生育保险进行参保。

所需材料

原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

填写申请表

填写《深圳市首次申请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可以到社保机构征收窗口领取并填写)

办理地点

查阅:深圳各区社保分局地址、电话(全)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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