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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起深圳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调整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4日15: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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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及待遇计发基数涉及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广东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6756元/月、10646元/月的标准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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