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未成年子女随迁入户条件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4日14: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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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为本市户口。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抚养权属方同意迁户的未成子女(含养子女)。详见正文。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一)父母一方为本市户口。
(二)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抚养权属方同意迁户的未成子女(含养子女)。
属继子女的,其生父(母)与被投靠人结婚应满2年。。
(三)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全日制大学在校就读,户口未迁至院校学生集体户(仍随父或母)的成年子女。
(四)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其他说明:
广东省内居民已实施户籍迁移一站式办理,核验通过的,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不需返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待收到入户短信通知后(也可在“深圳公安”-“政务服务”-“办理进度查询”输入业务受理编号自主查询业务办理进度),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登记。
随迁子女属省外户籍15-20周岁的,不可网上申办,须预约前往窗口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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