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子女投靠父母随迁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4日14: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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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的是深圳子女投靠父母随迁入户的办理流程,包括了深圳子女投靠父母随迁入户条件、深圳子女投靠父母随迁入户申请材料、深圳子女投靠父母随迁入户办理流程等。您可以按照本文的顺序进行材料的整理,办理程序的了解。
申请条件
(一)父母一方为本市户口。
(二)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抚养权属方同意迁户的未成子女(含养子女)。
属继子女的,其生父(母)与被投靠人结婚应满2年。。
(三)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全日制大学在校就读,户口未迁至院校学生集体户(仍随父或母)的成年子女。
(四)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办理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被查实的,2年内不予受理入户申请;因制作、使用虚假证件涉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一)申请人及随迁人户口簿、身份证(未满16岁周岁免提供)。
(二)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三)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在国外出生的,还需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未认证的,提交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出生证明中文翻译件的公证书。
(四)被投靠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未婚的,免提供。
已婚的(含再婚),提供结婚证。
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丧偶的,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或户口簿注销页或派出所注销底册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
在国(境)外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的,还需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相关政府联络部门认证。
(五)遇有下列情形,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随迁子女属继子女的,提供抚养权三选一材料:
(1)子女抚养权属法律文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法院抚养权(变更)判决(调解)书、抚养权变更公证书。
(2)抚养权属方到场签署《关于同意子女户口迁移的声明》。
(3)抚养权属方同意子女迁户的公证书。
2.随迁子女属非婚生(子女出生时父母未登记结婚)的,其生父(母)须填写《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并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父母双方信息的,提供抚养权三选一材料。
(2)《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父母双方信息但无法联络另一方父(母)明确抚养权的,或《出生医学证明》未记载另一方父(母)信息的,还需在《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上详细说明情况,并现场书写“本人申报XXX入户,因抚养权不明产生的户口纠纷,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随生父迁户的,需提供本市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子女出生3个月内,父母登记结婚并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免提供)。
3.随迁收养子女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收养登记证》登记的“送养人”系“被收养人”亲生父母的,还需提供被收养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4.随迁在读成年子女,提供《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注明学校地址、校办电话和联系人姓名);在国外高校就读的,提供录取通知书(属外文的,提供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以上材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交验原件(身份证只核验原件,不收取复印件),属专为本次申报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办理户口事项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附有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中文译本。
网上办理流程
广东省内居民己实施户籍迁移一站式办理,核验通过的,免签发《准于迁入证明》,申请人不需返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待收到入户短信通知后(也可在“深圳公安”-“政务服务”-“办理进度查询”输入业务受理编号自主查询业务办理进度),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登记。
(一)网上申办
随迁子女属省外户籍15-20周岁的、收养子女的、非婚生育子女的不可网上申办,须预约前往窗口现场办理。
1.网上申报方式
申请人可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微信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网上申请的审批进度、补正材料通知、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告知,请及时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也可在“深圳公安”-“政务服务”-“办理进度查询”输入业务受理编号自主查询)
调查阶段需申请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省内户籍居民提交户口簿、结(离)婚证、出生证等电子证照的,现场核验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预约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核验原件,核验通过的,现场领取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准予迁入证明》。
2.审批通过后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等办理材料回原籍迁出户口,并办理《户口迁移证》(户籍迁出流程请向原籍公安机关咨询)。
3.落户办理流程(入户登记及身份证办理)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预约
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手续。(拟迁入派出所代管户的只能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
4.办理时限
网上审核时限为15个工作日,补正材料、调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现场申办流程
(二)现场申办
1.现场申报方式
申请人可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微信号,在“政务服务”-“户政预约”-“户籍迁入(申请)”栏目进行预约,该业务已开通全城通服务,申请人可预约前往我市任一公安分局户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并现场摄像,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
受理时,申请人可选择邮寄准迁证服务,现场填写邮寄信息 (投递范围仅限于深圳市内)审核通过后不需到分局窗口取证,公安机关通过邮政快递将准迁证及入户材料邮寄到受理时填报的邮寄地址,邮寄费用到付18元。
2.审批通过后办理流程
申请人、未成年申请人的法定监护人接到审批通过短信(也可在“深圳公安”-“政务服务”-“办理进度查询”输入业务受理编号自主查询业务办理进度)后持受理回执、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到指定机关领取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等办理材料回原籍迁出户口,并办理《户口迁移证》(户籍迁出流程请向原籍公安机关咨询)。
3.落户办理流程(入户登记及身份证办理)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核验原件),核验通过的当场办理入户手续。(拟迁入派出所代管户的只能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
4.办理时限
审核时限为10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
福田户政:82923357;
罗湖户政:84460332;
盐田户政:84460743;
南山户政:84466140;
宝安户政:29120405;
龙岗户政:28587001;
龙华户政:85135149;
坪山户政:84443020;
光明户政:84468768;
大鹏户政:85136122。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样样知,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随迁】可获深圳入户资格测试入口、入户申请入口、夫妻/子女/老人随迁入户指南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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