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毕业生接收个人办理申报资料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4日14: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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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接收的申报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适用范围
毕业生材料清单(收原件)
所有人
接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呈报表(收原件)
所有人
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收原件)
所有人
学历及学位证书(申报时已毕业的收复印件,验原件;申报时未毕业的报到时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所有人
身份证(收复印件)
所有人(深圳生源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
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章)
军事院校毕业生和深圳生源中专毕业生
地方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学校章)
军事院校毕业生
8
配偶户口簿及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申报配偶为深户的人员
9
随迁子女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申报随迁子女的人员
10
随迁子女在校学生证明书(收原件)
申报的随迁子女年龄在16—20周岁且仍在中学就读的
11
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申报异地随迁的人员
12
结婚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已婚人员
13
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本人离婚、再婚或配偶再婚的人员
14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收原件)
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
说明:1. 按材料清单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左上角对齐、装订。 2.此材料清单仅作简要引导,具体所需材料和相关要求请阅读《2013年度用人单位(个人申办)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南》。 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www.sz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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