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批招调工审批类指标下达(2011年)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4日1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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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1年度第十一批招调工审批类计划指标下达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申请人:
根据《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1]8号)的规定,按照第十三条规定的核准条件申报的招调工信息,申报系统自动预审并下达计划指标;按照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审批条件申报的招调工信息,由我局按照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审批原则定期分批预审并择优下达计划指标。
2011年9月5日至9月28日期间,对于按照核准条件申报的信息,系统已自动下达计划指标1505;对于按照审批条件申报的信息,根据我市2011年度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分项指标使用情况及当前的申报状况,在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审批原则,本批次择优下达审批类计划指标1151个(名单附后)。未纳入本次计划指标下达范围的审批类申报信息自动纳入下一批次预审范围,我局将分批陆续下达计划指标,及时公布审批结果,确保全年审批工作的顺利完成。
已下达计划指标的拟招调人员所在申报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大厅窗口送审拟招调员工书面材料。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如果发现申请人存在虚假申报的情况,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窗口(深南中路新城大厦1楼)当面举报或拨打电话82108904、12333进行举报。
附件:预审通过下达指标人员清单.doc (备注:请详见表格下方)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2011年深圳招调工审批类计划指标汇总
附件: 已下达计划指标的拟招调人员需符合《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1]8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系统自动预审并下达计划指标的拟招调人员还需符合第十三条规定的核准条件;我局分批次预审并下达计划指标的拟招调人员还需符合第十四、第十五条规定的审批条件。 请用人单位认真核对拟招调人员条件和申报信息,并按照清单要求及时送审书面材料。对于不符合深人社规[2011]8号文第十二条规定基本条件的,或虽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但不符合第十三条规定核准条件或第十四、第十五条规定审批条件的送审材料,以及申报信息有误或超期送审的材料,我局均不予受理;如受理后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我局将审批不予通过,已经下达的计划指标自动作废。 预审通过下达指标人员清单 样样知办事易频道温馨提示: 该批分为两篇文章。由于审批类人员较多,建议您使用“Ctrl+F”快捷键进行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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