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招调工政策:已婚人员招调的条件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4日14: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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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的拟招调人员,其配偶须为非失业人员并同时满足以下六个条件:
(一)具有城镇户籍(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当年公布的《深圳市招调员工职业工种目录》中对学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深圳市招调员工职业工种目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六)身体健康。
或者符合我市有关公务员、职员招调政策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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