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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9日17: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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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政策

  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按照《重庆巿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学校的通知》(涪教委办〔2016〕138号)规定就读﹐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读尽读。

  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巿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巿外户籍)等有关材料;

  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报名流程

  时间:6月15日至19日

  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按照我区招生入学政策登录“重庆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所民办学校报名,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已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家长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暑假放假后一周内,前往对应的片区学校进行现场登记和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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