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津区永兴镇编外人员招聘(12月8截止)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1日13: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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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永兴镇非在编人员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察和体检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服务年限
招聘人数共10名,其中协助综合执法岗3名,专职消防和巡逻岗7名(其中,文员1名)。本次招聘岗位的服务年限为5年。
三、工作内容
协助综合执法岗负责协助开展创文创卫、综合行政执法、市政管理、场镇秩序维护等工作,以及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事务;专职消防和巡逻岗负责火灾扑救、应急处置、抢险救援、消防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消防演练、日常训练,负责镇域内的治安巡逻、收集和上报线索、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群防群治、完善巡逻记录和物资使用保管等,协助开展综治中心网格管理、纠纷调解、交通秩序维护、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日常管理等工作,以及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事务。
四、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可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保守秘密、无不良嗜好;无曾被使用单位开除或辞退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
(二)岗位人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协助综合执法岗年龄在18至50周岁之间,专职消防和巡逻岗年龄在18至45周岁之间,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2.文员岗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他岗位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符合工作岗位需要;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和重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
(三)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需住镇值班。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优先:
1、曾从事综合治理、巡逻、市政管理、消防工作、退伍人员及警校毕业的人员;
2、持有B2、A1、A2之一机动车驾驶证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招聘对象:
1.受过治安拘留、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邪教、吸毒人员;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其他不宜从事本工作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开报名
1. 时间:从2022年11月28日起至2022年12月8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止(节假日不休)。
2.报名要件:报名表一份,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主页+本人页)、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根据各岗位要求准备相应证件,原件审验后退还),个人信用报告一份(对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贴《报名表》(附件1)。报名者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
3.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均可。
网上报名:将所需报名要件电子档传QQ邮箱(面试时审原件)。
现场报名地址:
1.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党群办公室(301办公室);
联系人:牟光渝,联系电话:023-47361191;QQ:275971362@qq.com;
2.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临江路244号207办公室(公司);
联系人:刘晏聪(公司):电话(023)47557190,QQ:2838448771@qq.com;
(二)资格审查
按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政治思想、年龄、文化程度、是否退伍军人等进行逐一审查。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满分100分):由公司和用工单位共同组织,主要测试应聘者基本政治和业务素质等。
(二)面试(满分100分):由公司和用工单位共同组织,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急处置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三)体测(满分100分):2个项目,每个项目占50分:(1)1000米中长跑,协助综合执法岗4分55秒以内为满分,专职消防和巡逻岗3分55秒以内为满分,每增加5秒扣2分,不足5秒按5秒计算;(2)跳绳,180个/分钟为满分,每减少1个扣0.5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考察:通过笔试、面试和体测的人员,由用工单位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资格的,按缺额依次替补考察人选。
(五)体检:通过考察的人员,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者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由公司根据应聘者面试、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公司与其完善派遣招聘相关手续,派遣到永兴镇工作。
七、聘用人员待遇
(一)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考核绩效奖组成,其中,基本工资2100元/月,月考核绩效奖500元/月。
2.执行任务补助:执行抢险救援、应急处置等特殊工作任务,周末和节假日加班、值夜班等据实发放执行任务补助,具体标准和考核办法由用人科室另行制定。
3.其他待遇:(1)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2)工作日提供三餐;(3)每月轮休不少于5天;(4)在缴纳工会会费后可申请加入镇机关工会,按规定享受机关工会会员福利待遇。
(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由用工单位组织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解除合同,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和岗位补贴。
八、相关事项
为确保公平公正,此次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进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解释权归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和永兴镇人民政府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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